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新闻中心 -> 正文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13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2-11-28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13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的

通知(第二批)

各院系: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2008)、《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设置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意见》(2008),学校将每年对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验收。现将2013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所有已经立项的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且立项后开课两轮次以上。

    2、学生、专家评价良好。

    3、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历史眼光与全球视野、批判意识及审美情趣的养成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二、验收程序

    1、在2013年2月18日前课程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书及有关附件,院系认真填写《各院系申请参加2013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项目清单》,并将清单及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

    2、教务处在2月28日日前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课程通知进入下一个流程;不合格者告知具体原因。

    3、教务处组织专家在下学期开学初对初审合格的课程进行初评,初评项目包括现场听课(申请验收的课程需在当学期开课)、调阅教学资料、学生座谈、课程网站建设等。

    4、初评合格的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将参加由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验收答辩,委员会根据课程质量、受益面等因素确定本次拟验收通过的课程名单。

    5、主管校领导审核拟验收通过的课程名单并签字同意后,验收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

    6、公示结束后,主管校领导签署公文,下发各院系。


三、准备资料

    1、每学期教学日历,详细列出每周主讲教师、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提要等。

    2、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讲义或教材。

    4、学生作业及成果。

    5、其他能够反映课程建设成效的材料。

    6、课程网站。

    7、课程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

    以上1至5项材料均可挂课程网站上,也可提供实物资料。


四、验收合格后待遇及要求

    1、验收合格的课程,学校将连续5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课程验收合格后,需春秋两学期每学期开课且年受益学生数不低于100人次,授课效果良好。


联系人:  田冰雪  34206415*21bingxuetian@sjtu.edu.cn

               鲁莉   34206415*23luli@sjtu.edu.cn


        联系地址:教务处研究办(闵行新行政楼B321室)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212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1   各院系申请参加2013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项目清单(第二批).doc
附件2、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申请书.doc
附件3、   附件3   交大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