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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20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20级本科生跨专业类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2020级在校本科生(双学士学位生除外)

2)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未受过退学警告;

3)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如有疑问,可向所在院系教务老师进行咨询);

4)辅修专业开设院系制定的其它条件(附件1)。

二、 报名流程

由同学自行通过教学信息服务网(http://i.sjtu.edu.cn)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

1. 报名方式

报名分两轮:

第一轮,学生自行对照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可选辅修专业范围内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按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满足要求的学生人数不足专业最高招生人数时,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其他学生

第二轮,开放第一轮报名审核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辅修专业。未被第一轮录取或因报名人数太少而取消辅修专业开设的参与第一轮报名的同学,如符合报名条件亦可参加第二轮报名。

2. 报名时间

第一轮:2021.10.21  10:002021.10.26 8:30

第二轮:2021.11.3   13:302021.11.5 8:30

三、录取原则

第一轮报名截止后,系统筛选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学生的主修专业核心课程学积分(核心课程范围及计算公式详见2021年学生手册)进行排名,并根据跨学科优先的原则,同时参照学院制定的其他条件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第二轮按“先选先得”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范围内,系统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即止(但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辅修专业第二轮录取方式与第一轮相同,非按照系统报名时间依次录取)。录取结果待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中予以公布。

同学们被辅修专业录取后,中途不得变更专业,不得无故退出,请提前了解辅修各专业培养计划(附件3),结合各自的兴趣理性选择。

四、学费标准

同学们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应按照每学期辅修课程选课学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学校相关网站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确定,缴纳方式详见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缴费通知。

五、辅修课程学分认定

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了跨专业选修模块或交叉课程模块的,如与辅修专业课程有重复,具体学分减免原则依照主修专业培养修读要求。无法减免主修培养计划中课程学分的,计入主修个性化学分中。

六、辅修专业修读年限

同学们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要求而未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者,不再具有攻读辅修专业资格。

如有问题请致电34206465-29 或至新行政楼B329咨询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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