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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夏季学期本科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0年夏季学期本科教学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2019【67号】

各院(系)、有关直属单位:

在认真总结我校夏季学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开展2020年夏季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三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起讫时间

依据校历,2020年夏季学期从2020年6月29日(第1周周一)开始到7月24日(第4周周五)结束,总教学周数为4周。

二、定位及相关教学活动

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夏季学期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面向校内、外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并形成了夏季学期的工作定位,今年的工作定位如下:

1.突出国际化:邀请海内外知名教授到校授课;海内外学生来校修业;举办主题性国际暑期学校等。

2.开设高水平通识课程:学校鼓励各院(系)积极邀请海内外、同城名校名师到校开设高水平通识课程;鼓励各院(系)高质量通识核心课程教师持续开课,满足学生个性化修业需求。

3、学生科学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训练与提升:开设相关实践实验类课程,鼓励学生参与海外名校及校内的科研实习。

4、学术熏陶:开设名家讲堂、各类学术前沿高端讲座。

具体教学活动包括:

(1)各类选修课程:含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名家名课”、精选的部分高质量公共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新生研讨课程,以及海内外知名教授、名校名师到校讲授的高质量通识课程。

(2)暑期学校:可组织面向学科专业大类学生或面向某一专题的暑期学校,也可邀请海外大学结合其海外学习项目共同组织国际性暑期学校,由海外合作学校及我校教授共同授课,海外合作学校及本校学生共同参与。暑期学校的工作方案和学生名单需报相关部门备案。

(3)各类学术讲座及国际交流活动:请各院(系)积极引进海内外优质资源,联系知名学者到校为学生开设各类学术精品讲座,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等,以丰富夏季学期教学和学术活动内容。

上述各类课程及暑期学校经遴选后向校内、校外、港澳台、海外学生开放。

三、各院(系)制定夏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夏季学期的有序、高效运行,落实学校推进的以院为实体的改革,2020年夏季学期工作方式将继续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工作主体:以学院(系)为工作主体,在学校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申报各类教学效果好的优质课程及其他教学活动。

(2)工作任务:院(系)负责遴选代表学院(系)学科特色与教学水平的优质课程面向校内、校外学生开放,学校在各院(系)申报的基础上统一评审。同时所有申报课程均需提供统一格式的详尽课程教学大纲及中英文简介,英文授课课程需同时提供英文教学大纲。

(3)运行经费:课程、暑期学校等教学活动的相应经费将在夏季学期开始后,打包下拨到院(系),由院(系)统筹支配。

各院(系)务必提前积极、认真地做好各项教学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提交详细的夏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结合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院(系)应明确夏季学期在人才培养中所起的作用,做好工作规划,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方案应包括以下几部分信息:

(1)2020年夏季学期整体规划思路;

(2)课程初步遴选情况及课程质量保障措施;

(3)校外尤其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夏季学期开设通识类课程的落实情况等

(4)其他教学活动(暑期学校、学术交流等)安排;

(5)动员学生选修夏季学期各类课程的措施、途径等;

(6)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涉及到的人员安排落实情况等。

四、课程申请流程

本次夏季学期校内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开课申报须通过教学信息服务网(http://i.sjtu.edu.cn)在线完成。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须在2019-2020年度春、秋长学期必须正常开设一次以上。

已开过的课程分为教师确认开课(11月29日-12月10日)和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开课审核(12月11日-12月13日)2个阶段。

具体操作指南请见《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信息服务网教师操作手册》(附件2)。

1、登陆http://i.sjtu.edu.cn

2、任课教师如计划在2020年夏季学期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须已通过通识办立项评审,见附件1列表课程)、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请在12月10日之前完成开设新课的申请:

l教师先完成“申请”»“教师新开课程申请”»“新开申请”中的“基础信息、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辅助信息、教材信息、教学内容、课时安排及要求” (带红色“*”者为必填内容)各栏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l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学校审核通过后,教师进入任课资格申请。

l教师再完成“申请”»“课程任课资格申请(教师)”»“申请”中的各栏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一门课程如由多位老师上课,每位老师都必须完成此申请。

l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学校审核通过后,进入确认开课阶段。

3、确认开课阶段,包括申请开设以前学期已开过课的课程(此类课程无需经过步骤2,可于通知下发之日至截至日期前申请)和经过步骤2新获通过的课程。

l点击导航栏中的“信息维护”,根据所报课程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通识课确认”或“通选课(公共选修课)确认”或“新生研讨课确认”»“增加”,从列出的课程列表中选定拟开课课程,填写、修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l如果增加新任开课教师,须完成2中的“申请-课程任课资格申请(教师)”流程。

4、院系、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先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最终审核、汇总、排课。

五、提交材料

1、通识教育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三类课程的开课申请均在网上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申报海内外学者课程和国际暑期学校的,仍通过线下流程申请。须分别提交院系审核盖章的《上海交通大学海内外学者课程申请书》和《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暑期学校立项申请书》,同时申报海内外学者课程的还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夏季学期课程开设计划表》《课程教学大纲》。

请各院系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2020年夏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海内外学者课程申请书、海内外学者课程教学大纲、夏季学期课程开设计划表、国际暑期学校立项申请书的纸质版交至新行政B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931011@sjtu.edu.cn

联系人 邱雅 34206415-25 SJ931011@sjtu.edu.cn

丁洁 34206415-21 djie@sjtu.edu.cn

具体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有关科室负责人。

附件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2019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信息服务网操作手册(教师)

附件3:各类选修课程开设基本要求

附表一 夏季学期课程开设计划表(开课单位汇总填写)

附表二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课程负责人填写)

附表三 海内外学者课程申请书 (课程负责人填写)

附表四 国际暑期学校立项申请书 (项目负责人填写)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2019.xlsx

附件2、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信息服务网操作手册(教师).pdf

附件3、附件3:2020年夏季学期各类选修课程开设基本要求.docx

附件4、附表1-夏季学期课程开设计划表.xlsx

附件5、附表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附件6、附表3-海内外学者课程申请书.docx

附件7、附表4-国际暑期学校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