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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4    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0]38号

各学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设一流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专业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已开设的本科专业,原则上截止2020年7月应有三届及以上的毕业生。已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申报。

二、申报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标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目标,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考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思路,统筹推进,制定建设和实施方案。各学院(系)向学校申报时不限专业数,但需按照优先级排序向学校推荐。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对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遴选,待教育部具体要求和指标下达后进行择优推荐。

四、材料提交

1.拟申报专业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表格第一部分“所在高校基本情况”可不填),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教务办。

2.各学院(系)教务办根据申报情况,填写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排序后请主管领导签字,盖院章。

3.各学院结合发展规划做好专业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请各学院教务办于9月28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和附件3盖章扫描件发送至SJ931011@sjtu.edu.cn

4. 联系人:邱雅,联系电话:34206415转25。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2、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3、附件3.学院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