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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一类课程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11    点击量:

教务处通知【2007】041号

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2007)申报通知

各学院(系):

课程建设历来是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优秀课程建设则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从1986年开始,我校即启动“一类课程”建设工作,二十年来为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2003年以来,教育部启动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我校原有“一类课程”成为申报上海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主要来源。四年的实践表明,“精品课程”建设在课程理念更新、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革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我校课程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标准。为更好地推动学校课程建设,理顺我校优秀课程体系,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受益面,学校将在三年内逐步实现“一类课程”向校级“精品课程”转轨,着力打造校级“精品课程”、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三级优秀课程平台。为此,2007年度“一类课程”申报工作将进行较大改革,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课程原则上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二)2002年当选的“一类课程”需参加复评,复评通过后方能继续取得“一类课程”称号。2003-2006年当选的“一类课程”如条件成熟,今年也可提前申请复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三)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含)以上;其师资队伍应在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方面结构合理,负责人原则上为副教授(含)以上;应有课程组主编的高水平教材或选用本领域公认的高水平教材。

(四)申报课程需有独立运行的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同行评价等材料,鼓励提供3位主讲教师(包含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网上内容应充分反映该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等各方面改革的成果及自身的特色等。网站栏目可参考已有精品课程网站(教务处网站-课程中心-精品课程处)。请将本次“一类课程”申报表链接在课程网站上。

二、评选程序

(一)院系申报工作

1、学院在收到本通知四周内(2008年1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各院系申报校“一类课程”汇总表》(2007)(附件二)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新行政楼B321室),教务处将据此组织评选活动。

2、各申报课程请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申报表》(2007)(附件三)。2008年1月7日前提交由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申报表、汇总表)。

(二)评审

1、2008年1月12日前,教务处进行初审,并组织我校“课程与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网上初评,请各课程组确保评审期间网络畅通。

2、学校将在2008年1月18日前后组织终审。

(四)公示和批准

入选课程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三、资助政策

1、原校“一类课程”仍按每年四千元标准给予资助,并在2009年前完成向校级“精品课程”转轨,届时未转轨者将不再保留称号。

2、2007年新评选的校“一类课程”将按照每年六千元标准给予资助,有效期五年。

四、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将从现有校级“精品课程”及2007年评出的“一类课程”中推荐2008年上海市“精品课程”。

2、我校课程中心已升级,为课程建立网站、师生互动提供了良好平台,建议教师在此平台建立网站。教务处将在2007年12月18日(下周二)下午2:00在E100进行课程中心2.0使用培训,指导各课程组建设网站。请今年申报“一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助教积极参加。

3、所有纸质材料(汇总表、申报表)交新行政楼B321室鲁莉收,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发luli@sjtu.edu.cn。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处鲁莉联系,联系电话34206426×26。如网站建设过程中需要帮助及联系课程录像等,可与教务处余建波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4206468,Email:jbyu@sjtu.edu.cn

4、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

教 务 处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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