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教学质量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上海市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点击量:

教务处58

各学院(系、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校“让每个学生更优秀”的育人理念,培育更多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245号)的指导精神,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上海市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反映近年来国家和上海市推进本科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的探索与成果。

2.项目可围绕思政育人、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加强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卓越工程师培养、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申报。

3.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预期可以取得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成果,具有申报高级别(市级一等奖、特等奖乃至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潜力,有推广价值,能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引领作用。

4.优先支持学校、学院和专业层面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立项,原则上项目应由学校部处、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牵头申报。

二.院系推荐名额与申报流程

1.因总推荐名额有限,各学院(相关部处、直属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项。

2.各院(系)于20221219日(周一)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中文填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丛峰老师邮箱:cfier@sjtu.edu.cn,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交教务处教学质量控制与改革办公室。

3.学院推荐项目准备评审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学校将评审通过的推荐项目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时推荐项目负责人至上海市教委在线平台填报材料。

三.项目经费与研究期限

1. 项目在上海市立项后,我校根据项目的立项论证内容和实际需要,提供每个项目一定的研究经费和实践经费。

2.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其它

工作组织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控制与改革办公室丛峰老师: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3,电话:342064268001


附件1:《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改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212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