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3]020号
各院(系):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系)按文件中的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课程应是普通高等学校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在高校连续开设2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详见附件1)
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上报。
申报人请填写《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表和45分钟课程录像一起交至学院(系)教务办,学院(系)汇总并填写《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7日前将附件2、附件3和课程录像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至djie@sjtu.edu.cn.
联系人:丁洁;电话:34206426-802;E-mail:djie@sjtu.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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