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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9]049 号

为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尤其是“金课建设”,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全校性的课程评估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对象及范围:

1.各学院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不含实习、二专课程)。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现状,分批完成对上述课程的评估。

二、课程评估方式

课程评估应按照“金课建设”的要求,从课程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条件、课程团队、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评估课程。具体评估方式由学院自定。

三、课程评估工作安排:

1.评估时间:各学院全部课程评估的完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年底;本学期的评估时间为即日起—2019年12月20日

2.评估主体:各学院应组建专门的课程评估团队。

3.提交材料:

(1)学院课程评估工作计划:每学期的评估课程数量、重点评估的课程名称、预期达成的目标

(2)本学期课程评估报告,以及课程评估的过程性资料,报学校备案。

四、课程评估后续工作

1.学校将把学院课程评估工作列为院系考核和增量资源测算的重要指标。

2.学校将重点关注有问题课程的整改工作以及发挥优质课程的引领示范作用。

3.学校后续将持续开展课程评估工作,接下来将重点评估本学期未评课程及有问题课程,计划在两年内对全校所有课程完成全面评估。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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