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通知
教务处通知〔2009〕047号
各院(系):
今年上半年,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已告一段落。今年,学校又有9门课程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6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持续稳步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请各院系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教师申报。现将有关申报、组织和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需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原“一类课程”称号和获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经费支持的课程均应积极申报。其他课程若条件成熟也可申报。
二、 工作日程
本学期精品课程申报建设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7周:学校发布申报校级精品课程通知,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准备,填写申报表。
第10周:各学院上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1月18日为申报截止日期。请各院系将填写后的《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和《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二)盖上院(系)公章后,交闵行新行政楼B321室,同时将上述申报表的电子文档(附件一和附件二)提交至hmli@sjtu.edu.cn。
第7周至第15周:各申报课程组对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请参见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166.111.180.5/),实施课程建设。各申报课程必须建立相应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学校鼓励主讲教师提供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期间,如果申报表有变动,请及时提供修改后的精品课程申报表。
第16周至第17周:学校组织专家对各课程建设结果进行检查评定,确定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09年10月28日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200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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