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做好第三届教学名师奖的推荐与评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
各学院务必在5月11日前将本单位候选人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新行政楼B-315)。由于学校将同时遴选出送报国家和上海市级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故凡第一、二届市级和校级名师奖获得者申报更高等级名师奖时,也需要在评审会上做汇报。校级评审会时间在5月15日前后。学院应在申报高等级名师奖候选人的意见中特别说明(如:同意推荐□□□教师申报国家级〈或上海市级〉教学名师奖)。
《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2.学校组织初审
因时间关系,学校将选择部分候选人进入评审会现场汇报。他们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第一线,有教学成果、主持精品课程,出版教材,有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进入现场汇报候选人名单将由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的评审指标,即按《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栏目对照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初审意见,并与学院商议确定推荐名单,由学校领导同意后产生。
上会汇报的候选人需事先做好汇报准备(制作ppt),每人限时五分钟,请有关同志做好准备。
3.做好拍摄讲课录像的准备
由于申报市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需要提交候选人15-30分钟的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请各位申报者做好准备,如安排好课程及讲课内容、学生等。
教务处
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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