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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25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

2008“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现启动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评选工作。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本科教学工作管理手册P280),候选人从学生网上课堂评教得分位于前列的教师中产生,学生通过网站投票产生“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获得者。

根据评选办法,已获得过本奖的教师三年后才可再次参评,故在本次推荐候选教师时,有12名教师虽评教分高、排名在前,但因获得过此奖故不在候选名单中。候选名单见附件1。按照评选程序学院和候选教师需做以下工作:

1.教务处将有关教师名单发至学院,请学院将在教学上、学术上有问题不同意推荐的教师名单告知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李丽,电话:34206415)。

2.学院同意的候选教师需要提供展示个人风采的文字材料(见附件2,文字限500字以内)和数码照片(生活或工作照),个人资料和照片将展示在校园网上,供投票学生参阅。请候选教师务必将综述材料电子版和数码照片在3月27日前发至邮箱:lili@sjtu.edu.cn

3.候选教师须登录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sjtu.edu.cn)下载上海交通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申请表,并认真填写,交学院(系)审核。

4.学院领导要认真审核候选人填写的“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申请表,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4月2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评估办。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2008年“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名单.附件

附件2:综述材料

附件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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