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08]016号 签发人:江志斌
关于开展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24号,见附)。为进一步规范新专业建设,保证新专业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本科新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在2004年到2005年期间新设置并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即航空航天工程、微电子学、广播影视编导、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四个专业。
二、检查内容(详见市教委通知)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1.专业自查
2008年4月30日之前,新专业所在院(系)开展自查,自我评定等级,填写相应表格(见市教委通知),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并将所有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电子版须同时发送。
2.学校组织专家检查
检查组专家由各学院自行聘请(注意市教委对专家组组成的要求),但须报教务处备案批准。5月15日之前,学院(系)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新专业教学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要求见市教委通知)检查,一般地,请校外专家主持考察检查活动。各院(系)将检查时间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学校补贴专家交通费等2500元/专业,检查结束后教务处以校内经费形式统一划拨给相关院(系)。
3.市教委检查
教务处将于5月2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教委。2008年6~7月为市教委检查阶段,具体安排见市教委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党晶
联系电话:34206415 邮件:jdang@sjtu.edu.cn
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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