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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8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2008】035号

各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发扬我校优秀教学传统,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学校现启动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期中检查。

一、工作内容

1.教学检查

各个学院需组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等环节的教学检查。检查本学期本院教师执行教学安排、学生出勤率和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特别是调换教师和教师调换上课时间的情况(尤其是三、四年级),对自行变动教学安排的要按规定处理,对前九周未能按照教师要求完成作业的学生(如缺少作业近三分之一等)学院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有关班主任、思政教师做好工作。

2.领导听课工作

学校要求院(系)党政领导定期听课,并在教学检查阶段集中听课,请将听课记录单(见附件1)送交教务处。学院领导听课时请多关注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以及学生评教得分较低的教师,给予他们更多的指导与帮助。学校要求学院将教师互相听课的活动作为教研室的重要工作,以丰富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有条件的学院(系)应鼓励教研室之间互听课程,提高课程整体教学水平。学院领导听课情况将作为学校考核学院的内容之一。

3.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院(系)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开展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可以围绕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等主题展开,也可以就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其他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二、工作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院(系)自查为主,教学督导抽查为辅。教学检查处理的结果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请各院(系)及时把本学院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时间与地点报教务处,以便学校领导、教务处、督导、教学质量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随机参加。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撰写本学期学院(系)教学检查小结,重点阐明教学各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及座谈会讨论的情况。提交所有的听课记录单原件和教学秩序检查记录,作为教学管理材料存档。

三、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9周至第12周,即2008年10月27日—11月21日。

各院(系)请于11月28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及教师/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党晶 E-mail:jdang@sjtu.edu.cn

地点:闵行新行政楼B-315 电话:34206415

教务处

2008.10.27

附表:1.《听课记录单》

2.《期中教学检查各类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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