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08年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的通知
教务处【2008】039号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已经取得的成绩,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工作交流,表彰先进,学校决定结合年度考核,评选“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和“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的评选范围是承担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上海交通大学年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的评选对象是本科学生在400人以上的学院(系)教务办公室(不少于2人)。
医学院2008年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评选由医学院自行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评选条件:
(1)明确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胜任本职工作,熟悉各项教务管理的常规工作。工作有计划,追求时效,能及时完成学院或教务处交给的工作;工作中没有明显失误或违规现象。
(3)工作踏实勤奋、积极主动,细致准确、认真负责、无差错,办事效率高。
(4)服务意识强,工作中任劳任怨,积极宣传学校有关教务管理工作规定,能为教师、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5)创新精神强,能认真总结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规律,积极主动地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撰写教务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积极向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改革。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条件:
(1)办公室同志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办公室同志胜任本职工作,工作细致准确无差错,完成任务好。
(3)办公室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同志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维护教务管理工作集体荣誉。
(5)服务意识强,宣传教务管理工作规定,主动为教师学生服务。
(6)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学院领导和教务处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撰写教务管理工作的论文,或及时认真总结教务工作经验。
三、评选实施办法
凡报名参加2008年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的人员必须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评审表》,申报“上海交通大学年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的单位必须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年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表格均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学校将在2008年12月下旬组织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评选与表彰。各学院(系)以及教务处各科室接本通知后,请于2008年12月19日前将《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评审表》、《上海交通大学年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四、奖励名额
“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名额暂定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年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名额暂定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五、联系方式
该项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
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15室,电话:34206415。联系人:刘昭、党晶。
教务处
2008年12月1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奖评审表》
2、《上海交通大学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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