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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学生证副证

发布日期:2012-03-19    点击量:

补办学生证:

本办法自2006年1月6日起实施

一、下载补办申请表

二、办理步骤

1、学生本人填写教务处联和学生联基本信息;

2、张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学院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4、教务处审核盖章(临时学生证明生效);

5、每月10日(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凭学生联至财务处缴费5元;

6、指定发证日携带学生联和财务处缴费收据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新行政楼B112室)领取补发学生证。

相关附件:

附件1、学生证副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