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与公共课程建设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点击量:

各院系、教学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于建设教育强国和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 按照《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提升学生美育素养,发挥学校美育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师生代表及美育活动的引领作用和榜样力量,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响应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开展“向美而行 魅力校园”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活动,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学院师生及校园美育活动。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方法

(一)奖项设置

设“魅力学生”奖、“魅力教师”奖、“魅力活动”奖及提名。

(二)评选办法

按照《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奖项评选标准》(附件1)要求,符合条件的师生及各类校园美育活动进行申报。由学校择优遴选推荐并报送至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市级评审由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进行。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申报表。填报《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2、3、4)

2)图片。请提交与所报奖项内容相匹配的高清图片5-6张,每张需2M以上。图片格式要求为JPGPNG。图片需备注具体内容。魅力人物的图片类型可以是:生活照、工作照等,需至少包含一张个人正面高清照片;魅力活动的图片类型可以是活动现场照、成果照等。

3)视频。请提交一个与所报奖项内容相匹配的人物/活动介绍视频,时间为1分钟左右。视频格式要求为mp4mov,分辨率不低于1080p。摄像器材不限(手机、相机皆可)。要求横屏拍摄,影像清晰无抖动,色彩正常,声音清晰。

2.报送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老师、同学按要求填报《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申报表》及图片、视频素材,发送至邮箱:qianfei2022@sjtu.edu.cn

申报表需同时发送word版和PDF(盖章)版。

所有附件表格可在文末下载。

3.报送截止时间2023127日(周四)。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奖项评选标准

2.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魅力学生)申报表

3.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魅力教师)申报表

4.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魅力活动)申报表

联系人:

教务处教材与公共课程建设办公室 宋老师 34206474-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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