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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点击量: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十一届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督导(以下简称“校督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师德高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校督导由本校退休以及在职教师担任在职教师占比约为四分之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优先考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2.校督导应治学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 校督导应热爱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热心教学管理,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

二、校督导权利

校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校督导委员会的整体工作,同时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每位校督导享有以下权利:

1.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规章制度、教学档案、会议纪要的查阅权;

2.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过程的知情权;

3.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和政策的提案权;

4.对校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议题的建议权及表决权;

5.享受工作津贴;

6.校督导委员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三、校督导工作职责

校督导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校督导须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本科教育的方针政策,理解并执行学校关于本科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决策,为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贡献力量。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根据学校安排,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各项方面包括平台运行、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进行督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学院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督导。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学院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督导工作,包括专业、课程、教材、师资、毕业设计、实习实践、学生发展等方面。

3.校级评估。评阅学院自评估报告,每学年1次及以上;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对相关学院的发展性评估。

4.课堂教学督导。参与随堂听课,与任课教师关于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交流,完成听课评价表。在职督导每学期听课基本要求为12堂课退休督导每学期听课基本要求为16堂课

5.专题检查。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专题教学检查,对毕业设计、试卷抽查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每学年毕业设计中期检查4人次以上、答辩巡查1场次以上、试卷抽查1次以上等

6.师生调查。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情调查、教情调查,每学年1-2次,深入了解在校生、毕业生、校友和教师关于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7.专项研究。鼓励督导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专项研究,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8.工作会议。参加校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学年不得缺席1次以上;参加学院本科人才培养会议,每学年1-2次,如培养方案的修订会等;参加院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学年1-2次

四、工作要求

督导开展各项工作时应佩戴督导证,做好书面记录,做客观、公平、公正。

申请办法与评选程序

第十一届校督导评选分为两轮。第一轮评选由学院(系)组织。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程序如下:

1.教师申报

各学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第十一届校督导候选人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并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学院(系)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教师的报名。申请人须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学院(系)评选。

2.学院(系)评选

各学院(系)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完成学院(系)内评审。按照推荐要求及人数,评选出符合校督导条件的候选人后,将《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电子版11月20日(第10周周三)前发至邮箱ddwyh@sjtu.edu.cn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提交至新行政楼B327办公室。联系电话34206426-8005。

3.学校遴选

学校根据学院(系)申报情况,组织差额遴选。正式入选名单将由学校遴选后发布。  


教务处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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