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处理公告2010-07
教务处<2010> 076号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拟对化学化工学院学生陆未俊做自动退学处理。
如有疑义,请于本周工作日内(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联系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办公室(新行政楼B112室)。
联系人:丛老师 李老师
电话:34206405
逾期将提交学校校长会议通过。
注: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不发给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今后也不开具任何修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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