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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1年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2    点击量:

以《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为指导原则,为保证海外游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1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贫困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二、三年级为主;

2、热爱祖国、热爱交大,政治觉悟高,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交流回校后乐于为交大开展海外游学项目服务;

3、大学期间平均学积分(不含任选课和二专)专业排名一般要求为前30%(各方面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外语水平;

4、交流期限12个月以内;

5、拟申请的海外游学项目需有正式的协议文本或经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人力资源处认定,且申请学生需符合学校关于本科生海外游学计划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申请表

2、大学期间成绩大表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申请;

2010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根据本院名额分配情况完成各学院的评审,并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资料报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

2010年12月下旬,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面试,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

拟获奖学生申请学校交流项目并成功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学校将奖学金转入其中国银行卡内。

四、其他

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采取差额评审方式,由学院推荐学生,录取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决定。

获奖学生如未能在一年内在外交流者(自申请之日开始计算),获奖资格将自动取消。

获奖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交流项目、递交交流报告。

各学院在上报名单前请认真做好复查工作,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漏评、错评等问题,凡出现此类问题,不再补评;同时对负责教师做较大教学事故处理。

奖学金评选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负责教师能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审规定,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

学院

名额分配

交流项目参考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6

各暑期项目对各专业开放,交流项目会有学院、年级限制,以后续通知为准

备注:一般不对四年级学生开放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8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8

信息安全工程学院

2

软件学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数学系

2

物理系

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3

人文学院

1

化学化工学院

2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6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2

农业与生物学院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药学院

1

医学院

2

法学院

1

媒体与设计学院

2

微电子学院

1

航空航天学院

1

致远学院

2

创业学院

2

合计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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