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为指导原则,为保证海外游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1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贫困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二、三年级为主;
2、热爱祖国、热爱交大,政治觉悟高,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交流回校后乐于为交大开展海外游学项目服务;
3、大学期间平均学积分(不含任选课和二专)专业排名一般要求为前30%(各方面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外语水平;
4、交流期限12个月以内;
5、拟申请的海外游学项目需有正式的协议文本或经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人力资源处认定,且申请学生需符合学校关于本科生海外游学计划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申请表
2、大学期间成绩大表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申请;
2010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根据本院名额分配情况完成各学院的评审,并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资料报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
2010年12月下旬,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面试,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
拟获奖学生申请学校交流项目并成功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学校将奖学金转入其中国银行卡内。
四、其他
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采取差额评审方式,由学院推荐学生,录取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决定。
获奖学生如未能在一年内在外交流者(自申请之日开始计算),获奖资格将自动取消。
获奖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交流项目、递交交流报告。
各学院在上报名单前请认真做好复查工作,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漏评、错评等问题,凡出现此类问题,不再补评;同时对负责教师做较大教学事故处理。
奖学金评选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负责教师能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审规定,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
学院
| 名额分配
| 交流项目参考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 6
| 各暑期项目对各专业开放,交流项目会有学院、年级限制,以后续通知为准
备注:一般不对四年级学生开放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8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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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工程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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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数学系
| 2
|
物理系
| 2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3
|
人文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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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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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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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2
|
农业与生物学院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医学院
| 2
|
法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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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设计学院
| 2
|
微电子学院
| 1
|
航空航天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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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学院
| 2
|
创业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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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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