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推荐选拔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07] 44 号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7】23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教学【2006】14号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为确保推荐录取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免试直升研究生的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推荐选拔原则
1、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为改善和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凡有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名额的院(系),必须按下达的名额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用于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及与其它高校和科研单位交流。与此同时,学校鼓励各院(系)在确保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适当接收其它重点大学的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
2、我校继续试行在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选拔直博生,直博生仅限于符合条件的本校生源。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
3、各院(系)应成立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5名专家、教授等。招生工作小组须制定本院(系)切实可行的推荐选拔方案,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4、推荐选拔直硕生和直博生,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录取名单经教务处与研究生院审定后将网上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
5、所有直硕、直博生名额均从当年各院(系)计划内招生名额中扣除,其中直博生名额不占直硕生指标。
6、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院(系)间优秀学生的交流,对具有特殊才能与专长但总学积分稍低的学生,学校将划拨10个名额用于破格免试直升。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在校期间在省(市)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及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在国际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并附有关材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等),由学校统一审核、从严掌握。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推荐选拔免试直升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条件为: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
2、原则上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六个学期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和任选课)有不及格记录,但必须重修通过。
3、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必须超过440分(含440分)。
4、各院(系)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直升名额和选拔原则,按照学生前六学期平均学积分排名确定学生是否具有申请直升的资格,前六学期平均学积分以计划内课程计算。
三、操作程序
1、内推差额面试。各院(系)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教授根据本学院内推名额对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亦可辅以笔试方式进行,但面试名单须在面试前公示),选拔本校直硕生、直博生以及外推生。面试名额由各院(系)根据内推名额的120%-150%自定。面试(或笔试)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专业基础、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面试后,各院(系)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与信息系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确定获得推荐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
3、复试工作。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所申请专业组织的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取消推荐资格。复试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4、为保证学校外推率,各学院可适当扩大外推生的名额,但不得超过学院应届生总人数的5%。获得外推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对方学校接收函到教务处学籍管理与信息系统办公室领取表格,逾期视放弃资格处理。
5、具有招收非本学院推免生计划的本校招生单位,不得招收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也不得将计划用于招收其他高校的学生。
四、时间安排
1、9月19日,各院(系、所)向学生公布、布置直升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及本院(系)和相关院(系)拟招收免试硕士生、直博生名额、;
2、9月26日前,各院(系、所)根据排名和学生申请(申请校内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申请校内博士研究生的学生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申请外推的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外推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以及面试情况,确定拟推荐的学生名单,经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确定、组长签字后将各“汇总表”、“《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送教务处审核,确定免试推荐学生名单;同时,正式向有关拟接收院(系)考核选拔小组推荐,或向拟对口交流高校及研究单位推荐;
3、为保证免推生专业复试工作正常开展,学指委、校艺术团必须在9月28日前向教务处学籍办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各院(系)上报破格学生名单,逾期不再受理,名额做校内调剂。
4、根据院(系)提供的外推名单汇总表,教务处将为外推生统一开具免推生证明一份;
5、10月10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获得推荐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通知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安排、组织申请者参加所申请专业的复试。
6、10月19日,各院(系)上报外推生落实情况,凡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外推生取消其资格。
7、获得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领取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和现场确认等事宜另行通知。但其必须在10月11日-31日凭免试校验码(由教务处择期统一发放)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被取消直升资格同时也不具有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
8、获得直升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至研究生院主页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生处签定承诺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能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各院(系)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凡发生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放弃名额的现象,在下一年度扣除推荐院(系)的直升指标。
2、教育部下发得推免生登记表不得复印、转让、涂改、浪费,一旦发现即取消直升资格;
3、录取为直博生者,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培养年限一般为4-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在学期间不得退学,学校亦不受理其自费出国和就业事宜;攻读博士期间,实行资格考试,如资格考试不合格,原则上按博士生肄业处理。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直升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或未能通过2008年毕业资格审查;
(3)、在校期间(含第4学年)曾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以下
5、正式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于10月20日—27日进行网上公示,经查不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将做取消资格处理。
教务处
二ΟΟ七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一
跨学院招收计划表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
| 直博名额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20
|
力学
|
岩土工程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核能科学及工程
| 5
|
飞行器动力系统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密码学与计算机安全
| 1
|
信息安全学院
| 密码学与计算机安全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4
|
数学系
| 数学
| 8
|
物理系
| 物理学
| 13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16
|
生物学
|
人文学院
| 物理学(物理学史)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3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应用化学
|
农业与生物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10
|
生物学
|
蔬菜学
|
药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塑性成型工程系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微纳科学技术研究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 力学
| 1
|
医学院4+4临床博士
| 临床医学
| 16
|
招生院系
| 面向招生学院/专业
| 直硕名额
|
信息安全学院
| 面向电院各专业、数学系、机械学院
| 1
|
软件学院
| 面向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1
|
数学系
| 面向全校各理工科专业
| 2
|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面向全校各理工科专业
| 4
|
微电子学院
| 面向电信、软件、信安,材料学院,物理系
| 1
|
微纳米学院
| 面向电院、生命学院、物理系、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学院
| 4
|
高教所
| 面向全校各专业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面向全校各专业
| 1
|
直升研究生工作提示:
一、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
1、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审核,组织“推荐差额面试”;
3、9月26日前,学院将《上海交通大学04级本科生免试直升本校硕士研究生汇总表》、《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送教务处审核。
4、研究生院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5、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确认(具体另行通知)
二、校内免试直升博士研究生(可跨学院申请,具体至想申请的学院询问):
1、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审核,组织“推荐差额面试”;
3、9月26日前,学院将《上海交通大学04级本科生免试直升本校博士研究生汇总表》、《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送教务处审核。
4、研究生院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5、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报名;(具体另行通知)
三、想申请学校针对有专业特长以及获奖学生的10个名额:
1、符合资格的学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审核,写推荐材料;
3、9月26日前,学院将《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连同学院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送教务处审核。
四、外推生:
1、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外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申请表》;
2、 学院审核,组织“推荐差额面试”,和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的面试一同举行;
3、9月26日前,将《上海交通大学04级本科生免试直升外校硕士研究生汇总表》报至教务处,学生申请表留学院备核查;
4、教务处学籍办根据《汇总表》为外推生统一开具免推生证明一份。
5、寄给对方学校的材料,教务处不再逐一审核、盖章;学院审核、盖章即可。如对方需要,则将教务处开具的证明出具给对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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