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研究办 -> 正文

关于《大学语文》课程修读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30    点击量:

关于《大学语文》课程修读要求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0[063]

全体在校同学: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人文素质,我校在各级入学新生中均举行了《大学语文》入学考试。

对2009级之前的学生曾有规定:如未通过《大学语文》的入学考试,则必须在毕业前选修《大学语文》且通过方能毕业。

2009级及以后年级,由于设置了通识核心课程且《大学语文》已作为通识核心课程开设,所以上述规定变更如下:已通过《大学语文》入学考试的学生,在其成绩记录中《大学语文》将作为一门任选课且获2学分,成绩记为P(记入个性化教育模块);对未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该成绩不予以记录。无论通过或未通过的同学,均可选修通识核心课程中的《大学语文》,成绩计入通识核心课程相应模块。今后《大学语文》入学考试和修读情况不再作为毕业资格审核时的必审项目。

特别提请注意:2008、2007及之前年级未通过《大学语文》入学考试或未修读通过《大学语文》的同学,请尽量在2010-2011-2学期前选修《大学语文》,选课时可在任选课中查到该课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