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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本科生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11-01    点击量:

2008级本科生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为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宽厚型、开放型、创新型人才,学校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制度,允许学业优良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修读另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全面开放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增加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开设专业,保证全校学生均能获得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机会。学校鼓励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专长跨专业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学习成绩较差、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有困难的学生不应申请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课程。

(二)、第二学科学士学位一般应跨学科门类修读,即在我校现有的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所属的专业之间跨门类修读;考虑到目前我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对于工学类专业学生的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可放宽至跨学院修读,但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安全学院、微电子学院之间不属跨学院之列。

(三)、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课程自第四学期开始,计划学习期限为5个学期。第三学期进行申请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报名与审批工作。学校根据各专业特色、接纳学生能力以及学生需要情况确定当年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开设专业、各专业招生名额。教务处根据各院(系)专业设置情况及二年级在校生人数,考虑学生所学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完成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课程的能力等各种因素,本着跨专业、跨学科修读的原则,确定各院(系)学生允许修读的第二专业的人数,以及分配各专业接受名额。各院(系)组织学生办理申请手续。

(四)、获准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每学期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选第二学科的课程(允许免修的课程也要选课),并根据选课的学分缴纳第二专业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和动画的学费120/学分,其它二专专业学费100/学分)。

(五)、获准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财务处交纳第二学科学费。中途不学,作自动放弃处理,不退学费。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中途一般不得改变学科、专业。

(六)、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须按修读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学实践等各项教学环节,参加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第二学科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试不及格者,成绩记录大表,允许申请重修。

    第二学科必修课程如与主修专业课程学分、教材、学时要求完全相同,或主修专业课程超过第二学科同一课程的要求,同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经所在院系教务办同意,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经任课教师同意后生效(最多可免修两门课程)。

(七)、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第二学科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在主修专业毕业时,学校除授予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外,另外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本科毕业时仍有第二学科课程未通过考试,不能获得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并根据修读情况可申请下列条款之一:

1、累计修读第二学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二分之一学分以上的学生,可在办

理终止修读手续后获得跨专业选修证书

2、累计修读第二学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二分之一学分以下的学生,可办理二专课程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大表手续,且不影响学生原有学籍处理。

3、保留第二学科学籍,在本科毕业后二年之内重修或补修,考核合格者补发《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八)、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注:此管理办法及开设的第二学科各专业只适合我校2008级学生,外校学生修读我校第二专业的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附件:格式08级二专汇总表 

 

 

 

 

 

                                                          教务处

                                                    20091029

 

 

 

 

 

 

 

 

 

西南片联合办学---学生跨校修读第二专业

为适应改革开放对人才的要求,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上海市西南片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枫林校区*、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跨校修读第二专业制度,使一部分学业优良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能跨校、跨学科修读另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及志向,修读其它兄弟院校的一些专业,有关《修读条例》、《学籍管理规定》、《申请条件及手续》等请学生查询西南片联合办学网:http:// swuni.shnet.edu.cn/wsuni/教务处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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