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09〕004号
上海交通大学
2009年精品课程申报通知
各院系:
精品课程建设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至2008年底,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持续开展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共建成上海市级精品课程9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4门。随着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逐年提高,建设难度不断增加,竞争愈加激烈。为此,今年学校要求各院系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教师申报。2009年学校关于精品课程的申报、组织和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范围:已获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和可通过教指委推荐的校级精品课程。
2.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范围:历年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有多年建设基础且取得一定成效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历年获“一类课程”称号的课程和得到“系列化优质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经费支持的课程。
3. 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范围:历年获“一类课程”称号的课程、“系列化优质课程和教材建设项目”经费支持的课程。其他课程若条件成熟也可申报。
二、工作日程
参照2008年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进程,今年精品课程建设的时间安排初定如下:
第一周:学校召开各院系教学院长会议,布置200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第二周至第三周:各学院组织并上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3月6日为申报截止日期。请各院系将填写后的《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和《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二)盖上院(系)公章后,交闵行新行政楼321室,同时将上述申报表的电子文档(附件一和附件二)提交至hmli@sjtu.edu.cn。
第五周:学校组织专家评出本年度欲申报课程的备选课程。
第六周至第九周:学校要求各备选课程组依据2008年精品课程申报表填写的内容,对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请参见教育部网站,网址是:http://166.111.180.5/),寻找差距,并在专家的指导下,实施课程建设。
第十周:学校组织专家对备选课程的建设结果进行检查评定,确定本年度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的课程项目。
第十一周至第十三周:各确定申报的课程组完成申报资料的准备,填写2009年精品课程申报表。
待上级有关文件下达后,上述各时间段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请各申报课程负责人经常注意学校教务处网站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具体通知。
三、几点说明
1.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完全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各欲申报课程的课程组老师可上教育部的精品课程网站(网址同上述),查阅有关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和申报资料,相关的文件可点击该页面的政策公告栏目,申报课程的填写内容和评审标准可点击表格与标准栏目。
2.学校鼓励历年已建成的上海市精品课程,经进一步建设后,继续参与今年的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并鼓励历年已进行过一定建设仅申报未果的课程,在进一步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参与今年的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
3.对于某些建设内容优势明显、仅网站建设方面存在困难的课程,学校委托教育技术中心扶持其课程网站的建设。这些课程组的有关人员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与教育技术中心的有关老师联系,相互协调,进行课程网站的设计和制作。
4.从2009年起,学校 “一类课程”的建设工作将不再另行组织申报和评审,2007年以前(含2007年)已获 “一类课程”称号的课程在5年称号期满后不再享有该称号,相应的课程建设经费亦不再下拨。为此,学校鼓励历年的“一类课程”积极参与校精品课程的申报,并按照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持续建设。
5.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参照执行。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件
教务处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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